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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回力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权事项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1-10-11 15:0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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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1〕329号

佛山市顺德区回力典当行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权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陈伟明”变更为“付强”。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由“佛山市顺德区东城酒楼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占比51%)、何炜文出资87.5万元(占比17.5%)、何炜智出资87.5万元(占比17.5%)、佛山市顺德区东城酒店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10%)、陈伟明出资20万元(占比4%)”变更为“佛山市飞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比90%)、佛山市壹融世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10%)”。

  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