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2022〕10号
潮州市金融工作局:
《潮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正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请示》(潮金〔20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正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请你局按照《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粤金贷监〔2016〕1号)等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潮州市潮安区正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开展解散注销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