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2023〕10号
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地铁小贷关于扩展经营区域的申请》(穗铁贷外报〔2023〕1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的通知》(粤金监〔2022〕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经营区域由广州市扩大至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5个市。你司在广州市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2亿元且不得低于总贷款余额的1/5。
请你司严格按照我省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树立规范为先、力争标杆的理念,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建设。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