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2023〕24号
东莞市同银号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补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补办《典当经营许可证》。原《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编码:44425A10016,许可证号:44190364)作废。
你司应将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4425A10016,许可证号:44190364)正本交还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后,领取新印制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编码:44425A10016,许可证号:44190786)。领取新证后原《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