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管复〔2024〕3号
广东粤财网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广东粤财网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并修订章程的申请》(粤财小贷〔2023〕2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名称由“广东粤财网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粤财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你司住所由“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7812”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吉临路59号信德口岸商务中心七层706号单元”。
请你司根据上述批复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及时办理商事变更相关手续。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