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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融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 发布时间:2016-07-15 00:00
  • 来源: 广东省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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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融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处室

完成时限

1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粤机编办发〔2016〕7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修订更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地方金融发展处

全年工作

2

根据省府办《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粤办函〔2016〕186号)要求,继续开展网上办事窗口平台建设,做好与省审批系统对接和调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秘书人事处牵头

全年工作

3

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金融创新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的信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金融重要政策,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方面的作用,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政策法规与规划处牵头

全年工作

4

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粤财预函〔2016〕7号)要求,及时公开我办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秘书人事处牵头

全年工作

备注:为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建立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办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秘书人事处牵头负责)

二是明确一名办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办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根据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秘书人事处牵头负责)

三是省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工作,及时公开年度总结报告。(秘书人事处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