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1年7月16日,《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金融规划》)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在《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首次将金融内容独立表述,《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首次设立金融专章,并将《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列为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按照规划编制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国家“十四五”金融工作部署,广东省制定出台《金融规划》。
二、主要内容
《金融规划》共9章25节,各章重点内容如下: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环境。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情况,对“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的国际国内及省内环境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仍处于优化结构、提升能级、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实现金融更高质量、更具效率、更加安全的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提出了“十四五”及更长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导向和主要目标。
第三章到第八章,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将金融改革发展融入省“十四五”发展大局,提出“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
第九章,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金融能力建设,加强金融廉洁机制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快建设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等。
三、主要亮点
一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导向,概括起来就是“123+双10”。“1”就是“一个枢纽、三方发力”,携手港澳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2”就是“双城引领、全省联动”,着力提升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的金融发展能级,辐射带动全省金融大发展;“3”是以“金融改革开放、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生态安全区建设”为三大动力,驱动广东金融安全发展。“双10”的第一个“10”,是抓好壮大金融产业“十项任务”,包括完善创新资本链、打造期货产业链、发展跨境“金融通”、打造头部金融机构、壮大银证保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设绿色金融市场、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和金融新业态,巩固增强金融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第二个“10”,是实施“金融+”十大工程,包括金融与贸易、消费、科技、高端制造、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海洋、文化、民生、生态等融合发展,发挥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支撑作用。
二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万亿元,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40万亿元和30万亿元,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000家,年保费收入达到8000亿元等(上述指标都比“十三五”期末增长50%左右)。
三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在完善区域金融发展布局方面,对大湾区和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以及粤北生态发展区金融发展都作了规划,力争有效缩小区域金融发展差距。在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方面,提出支持深交所打造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以及发展壮大总部金融机构等举措。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方面,首次详细提出了实现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方式路径。在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方面,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提出了发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等有力举措。在推动更高水平金融开放方面,以粤港澳双向金融开放为核心构建省际、国际多圈层金融合作开放新格局。
四是明确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重点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央地协同金融监管、区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和地方金融监管;通过修复提升粤东粤西粤北金融生态环境、完善“七位一体”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持续有效监测和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