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前海金融30条”)。“前海金融30条”围绕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
“前海金融30条”明确提出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等多条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突出了面向香港金融业高度开放。同时,“前海金融30条” 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在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提出前海合作区在跨境金融领域以及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前海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和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