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粤金案〔2018〕91号
一、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情况
我办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先后出台了多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继201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等文件出台后,2017年又出台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2017〕58号)等多份文件,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创新金融组织形式,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等政策指导,重抓政策落实,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有针对性地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截至2017年底,广东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22091亿元,同比多增936亿元;广东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2.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6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达1.26万亿元,在所有行业贷款中位居首位。在直接融资方面,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新增98家,合计56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878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挂牌企业2.97万家;广东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5759家,排名全国第一,管理基金1.54万只,规模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5。此外,通过引导险资参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累计引入保险资金8008亿元。
二、对提案建议的反馈
(一)关于中小企业应加大内部改革力度,苦练内功,优化融资的内部环境的建议。
资本市场是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降低融资和交易成本、加快升级转型的重要平台。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还是依赖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渠道窄。一直以来,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等部门围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方向,推动资本市场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主要举措有:
一是支持地方政府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2017年,省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辅导上市、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及监管等培训8次,并多次派员到有关地市及部门组织的发展资本市场培训班授课,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二是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2013年底新三板全国扩容以来,广东证监局培训粤东西北12个地市有关部门、拟挂牌企业和主办券商负责人800多人,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截至2017年底,广东证监局辖区共有新三板挂牌公司1098家。2017年,共有298家挂牌公司实施增发,累计募集资金98.02亿元。
三是大力推动创业投资私募基金发展。自2014年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之后,广东证监局通过座谈会、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政策宣导,多渠道推动私募机构备案工作,建立完善私募基金分类分级监管机制,督促私募基金规范发展,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关注和投资种子期小微创新创业企业。截至2017年底,广东证监局辖区有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1305家,基金产品3279只,基金规模4274亿元。2016年至2017年底,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广东省企业项目4200多个,投资金额约2800多亿元,投资数量和金额均位居全国第三,所投资项目90%以上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早期企业。
(二)关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银行要重视中小企业业务,用创新的思维推动业务发展的建议。
1.关于加快银行产品创新,改善对中小企业服务的建议。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也是我省做好做实金融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省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
一是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创新“小额信用贷”“创业贷”“科技助保贷”“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信贷产品。通过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准备工作,强化外部投贷联动,截至2017年末,累计发放相关贷款12.75亿元。
二是引导银行机构利用直接融资渠道,发行专项金融债券,增加企业资金供给。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全国首批获准发行10亿元创业创新专项金融债券。2017年,珠海农商行成功发行10亿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三是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抵押品不足的情况,加强银税互动,积极创新信贷产品。通过“税融通”项目,向诚信纳税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承诺抵押贷款”等创新型融资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7年末,广东银监局辖内共有60家法人银行机构和20家一级分支机构与税务部门签订了银税合作框架协议,实现“银税互动”地域范围和银行机构类型全覆盖,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111户,同比增幅79.02%;贷款余额479.88亿元,同比增幅126.49%。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加强无还本续贷业务,契合企业资金周转需求。截至2017年末,广东银监局辖内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823.47亿元,较年初增加151.38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
五是引导银行机构大力支持辖内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小微企业发展,结合园区、产业集群为开发区内科技型企业推出专属金融产品,对技术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初创型企业给予信用类的科技孵化融资支持,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专业融资平台,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六是积极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与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合作,参与省级科技企业风险准备金项目,对有持续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纯信用或以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为担保方式,着力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
2.关于建立起一套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筛选和风险管控体系,培养一批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专职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和管理人员的建议。
积极推动银行机构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健全激励约束制度、畅通银企信息,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一是推进银行机构成立普惠金融部、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打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团队,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专业、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是引导银行机构切实优化制度、细化操作,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尽职免责政策要求,提升一线员工拓展小微企业业务的内生动力。截至2017年末,广东银监局辖内小微企业存量不良贷款中,被问责不良贷款笔数占比低于上年同期12.18个百分点,低于整体存量不良贷款被问责笔数占比10.13个百分点。
三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银行机构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合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制定小微企业尽职免责办法,激励与约束并行,严格落实贷款用途和贷款风险分类要求,理性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四是促进搭建银企合作直接信息平台,积极推动“银税互动”活动,引入税务大数据,帮助银行机构补齐企业信息数据“短板”,有效缓解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传递障碍问题。
五是加强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运用。根据“统一系统,分市建设”原则,采集覆盖非银行信用信息并建成数据库,通过互联网专用平台向企业展示银行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构建“数据库+服务网”模式。截至2017年底,平台已实现全省全面覆盖,累计实现融资对接2.56万笔,融资金额6581亿元。
六是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大力推广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17年底,累计促成融资对接7512笔,金额3590亿元。
3.关于培育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议。
积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机构等方式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下沉、加大普惠力度。一是截至2017年末,广东银监局辖内已设立村镇银行49家,较2015年末新增4家,已覆盖全辖19个地市,贴近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客户。二是建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截至2017年末,广东银监局辖内已设立小微支行70家,较2015年末新增19家,提高了小微企业客户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三是在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民营银行试点。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兴办银行发展当地经济,2017年在辖内批准梅州客商银行开业,积极支持实施差异发展战略,与当地银行机构共同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4.关于通过提高效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建议。
广东银监局严格规范辖内银行机构服务收费,引导其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业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一是紧跟科技金融发展趋势,积极推动银行机构信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通过运用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目前,多家银行机构已建立从申请、上报、审批、签约、放款、还款的全流程线上作业平台,免去线下人工处理环节,效率大大提升,实现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便捷化、快速化”。二是引导银行机构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线上小微企业贷款申贷获得率持续走高,2017年一至四季度分别为70.41%、83.73%、90.32%、91.23%,呈现逐季增长态势。三是督促银行机构认真落实“七不准”“四公开”和“两禁两限”规定,实现收费透明公开,并在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创新产品的基础上降低融资成本,着力为小微企业减负让利。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全面开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自查工作,并对部分银行机构进行重点抽查;2017年,结合“三三四”、市场乱象整治等工作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督查,小微企业贷款综合年化利率呈下降趋势。
(三)关于政府要努力打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
1.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增强发展合力的建议。
企业融资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政策措施,围绕着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项政策扶持。目前有关举措有: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突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先后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2017〕58号)等多份文件,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是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撬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2017年,人行广州分行发放支小再贷款28亿元,同比增长16.7%;办理再贴现210亿元,同比增长33.8%,其中投向小微企业占比75.7%。
三是不断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开展银行机构小微信贷、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银行业综合评价、宏观审慎管理等政策框架,完善金融机构加强小微企业、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四是推动广东省小票贴现中心加强配套机制建设,支持佛山、珠海等地建立地市级小票贴现中心,不断扩大小票贴现中心的覆盖面。通过再贴现工具激励、业务指导等方式推进小票贴现中心业务发展。截至2017年末,广东小票贴现中心挂牌商业银行5家。2017年累计办理小票贴现业务约8.6万笔,贴现金额157亿元。
2.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议。
根据省金融办“三定方案”,省金融办承担着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职责。目前省金融办会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正着力建立完善省、市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推动各地市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担保行业的杠杆放大作用。“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先后注资30.1 亿元设立和壮大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其中2015年安排7.5 亿元,支持15 个地级市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目前除深圳外各地市(含未提供省财政支持的5 个地市)均组建了政策性担保机构。截至2017年底,各地市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约60亿元,新增担保额超过50亿元,在保中小企业户数1200多户;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530亿元,在保中小微企业超过4500户,同时发挥着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
3.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财政注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财政配套贴息鼓励政策、建立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建议。目前有关举措主要有:
一是积极试点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在中央财政安排3 亿元基础上,我省配套安排2 亿元,设立代偿补偿资金账户,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受托实行专户管理,按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的代偿进行补偿。截至2017 年底,广东再担保共与24 家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签署了代偿补偿资金业务合作协议,累计开展合作业务规模为9.21亿元,累计扶持小微企业278 户,其中当年新增122 户,在保企业190 户。当年未发生代偿补偿支出,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二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有关部门在积极发挥担保增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各地市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20个地市(不含深圳市)及22个县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到位超过25亿元,累计帮助超过4700多家(次)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近370亿元(其中2017年帮助1250家(次)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近65亿元)。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是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填补农村金融空白。从2009年起,财政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定向费用补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村镇银行申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支持村镇银行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资源属于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范畴,政府应注重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建立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标准体系及建设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尽量减少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直接参与和干预。鉴此,建议在壮大地方商业银行实力方面,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宜以财政注入方式为主。
四是建立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激励机制。根据粤府〔2015〕66 号文“对获得人民银行每年小微企业信贷导向效果评估前三名的进入机构给予奖励”等政策内容,2015年省财政安排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奖励1500 万元,对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组织开展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评估结果前三名的银行给予奖励,每家奖励500万元,激励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同时,2015年省财政安排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1500万元,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各拨付500万元,支持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对中小微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近年来,在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我省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但对照您指出的中小企业融资上仍存在着资金缺口巨大、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下一步,省金融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点抓好抓实以下工作,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努力打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
(一)继续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在完善及推广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大力解决融资供需中的结构错配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及时、快捷、有效地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以“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思维,拓宽“银税互动”工作新思路,强化纳税信用信息结果增值运用,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融资效率。
(二)推动完善制度安排。综合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建立完善补偿、贴保、贴息等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推广政银保、政银担等多方合作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实体企业的贷款规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和放大作用,通过整合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包括中小制造企业在内的实体项目;深化普惠金融建设,结合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新型融资模式;加强监管协作,畅通股市、债市、股权投资、保险等融资通道,提升金融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差异化的融资需求。
(四)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运行监测和风险排查,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单体机构风险,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平台对接融资宣传辅导,引导树立正确的诚信价值观,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维护好银企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