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案〔2019〕91号
潘安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银行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有效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推进中农民经营合作社等创业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收悉。你们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中肯客观,我局非常赞同有关建议。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供销联社、广东银保监局、人行广州分行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扎实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我省陆续出台了《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金融支持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政策扶贫和精准施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末,广东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4283.16亿元,同比增长17.48%,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35.24%,较年初新增630.44亿元。
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涉农领域
人行广州分行通过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信贷政策指导,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8年,广东(不含深圳)累计投向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再贷款、再贴现金额101.64亿元,同比增长15.84%。广东银保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专项统计制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截至2018年末,广东涉农贷款余额1.20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2.23%,连续9年实现增长。
二、推动乡村信用环境建设和农信社改制工作,逐步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
我局通过大力推动乡村信用环境建设和农信社改制工作,逐步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水平,让我省农村贫困群体享受到现代的金融服务。一是大力推进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目前,我省粤东西北地区通过积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推进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八项行动”,基本实现了乡镇金融机构网点、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三个100%覆盖”。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64家需改制农信社中,58家已批筹、开业或初审上报银保监会。我省单年农商行组建数量为近五年全国之最,超过我省前9年组建数量总和。农商行资产、存款、贷款和资本已占全省农合机构的近九成,成为推动农合机构指标改善、转型发展的主要力量。
三、创新金融扶持方式,完善多方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
我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与政府、保险、担保、涉农企业等开展合作,完善多方合作的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推动“政银保”贷款项目。在该模式下,省财政拿出5000万元,从保费、利息、超赔三个方面对农民合作社融资进行补贴,截至2018年底,共贷出81笔,共计1.64亿元,支付保费763.08万元,支付利息600.28万元。二是稳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末,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24家(已覆盖各地市),融资在保余额和户数分别为249亿元、36704户,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同比增长18.6%,逐步成为“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主力军。三是发挥保险风险补偿功能,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合地方实际,推出面向农村、农业的保险产品服务。其中,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开展保险资金支农融资试点,由保险公司利用保险资金直接为涉农企业提供融资,已累计发放融资款2亿元,业务覆盖广州、佛山、中山等18个地市,为涉农企业提供资金近1.8亿元,累计支持56个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生产。
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有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信贷需求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农户、农民合作社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也是我省做好做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
一是因地制宜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及地方特色金融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支持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如,新兴农商行联合推出“支农再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精准扶贫+小额保证保险”助贷模式,运用再贷款资金,由云浮市小额保证保险提供担保,对贫困农户批量发放妇女创业贷款,2018年共发放妇女创业贷款208万元,帮扶带动52名妇女创业。
二是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农村产权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情况,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解决传统有效抵押物不足等问题,增加“三农”信贷可得性。目前,金融机构将林权、应收账款质押、海域使用权、生产设施及农机具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并创新发展互保、联保、核心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如,龙门农商行“农易通”贷款业务,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以合作社担保为合作社或社员提供生产经营资金。截至2018年末,该行累计发放“农易通”贷款115户、金额3695万元。
三是积极拓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农业领域应用,有效覆盖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生产、服务、批发运输、加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截至2018年末,广东共有16条农业供应链加入平台,涉及上下游企业户数、农户数224户,达成融资373笔、融资金额3.69亿元。
四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广东省联社以“互联网+农业”模式打造“鲜特汇”平台,为农户提供融资支持、产品销售、品牌宣传等服务,累计上线农产品1000余种,合作商户1800户,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受益农民近3万人。支持全国最大的农业龙头企业温氏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推动银行机构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数以万计的农户致富。
五是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产品,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制定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农民合作社可采取自然人保证、政府平台保证金保证等方式获取最长期限为36个月,额度上限分别为50万、500万元的贷款。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邮政集团广东分公司已就该实施方案进行了洽谈,中国邮政集团广东分公司还召开惠农合作项目研讨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五、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可以依法依规进行抵押贷款,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创新,我局会同人行广州分行等部门按照《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试点工作督导机制,完善试点工作框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联合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围绕确权颁证、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物价值评估、融资担保和风险缓释机制建立、保险保障等方面,补齐试点短板,夯实试点改革配套工作基础。三是引导金融机构与政府、保险、担保、涉农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流转易”“金土地”等信贷产品,探索推出“两权单—抵押”、“两权+多种经营权组合抵押”、“两权+应收账款融资”、“两权+保证保险”等贷款模式,积极对接抵押贷款需求。试点以来至2018年底,广东9个试点地区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3129笔、金额56.10亿元。“两权”抵押贷款余额40.13亿元,同比增长306.68%。2018年全年,“两权”抵押贷款余额新增29.32亿元,为上年同期新增额的3.76倍。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你们的相关工作建议,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一是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长效发展机制建设,鼓励和引导融资担保公司针对“三农”融资需求,开发量身定制的产品和业务模式,扩大支小支农业务覆盖面。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抵押物担保范围,推广“农业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多个主体互动的融资模式,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督促指导全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丰富“两权”抵押贷款产品,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推动“两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四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主动走访调研、召开融资对接会等多种举措加强银企对接,积极发挥“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作用,促进银企双方信息互联互通和融资供需对接。五是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从融资支持、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方面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升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