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案〔2019〕95号
民建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化监管体系改革 提高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第20190044号)提案收悉。贵委提案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对推进我省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及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具有积极意义。经综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是深入开展金融广告治理,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规金融营销行为。依托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以下简称省防控中心)搭建全国首个省级金融广告监测平台——广东省金融广告监测中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全省金融行业、新闻媒体各类违法违规金融广告宣传信息进行监测,2019年第一季度,累计排查金融广告宣传信息超过40万条,甄别处置违法违规金融广告线索超过1000多条。成立广东省金融广告治理工作协作组,制定金融广告发布规范,开展金融广告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实施联合惩戒。
二是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金融矛盾纠纷。建成全省统一的12363金融消费投诉咨询热线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接听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拓宽投诉渠道。扎实做好金融消费投诉受理、转办、督办工作,妥善处理投诉案件。2018年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不含深圳)共受理投诉5069件,办结4821件,结案率达95%。不断完善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非诉调解机制,将非诉调解打造成为金融消费纠纷化解的主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渠道。2018年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受理调解案件145件,成功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79.31%,涉及金额3.8亿元。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全省各相关部门、各地市积极开展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投资须谨慎、风险须自担”理念,举办金融大讲堂专题讲座,广东电视台连续播放揭示网贷风险和非法集资骗局的教育片,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多次以短信形式,在省内开展网贷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高受教育群体的覆盖面,利用元旦、春节和宣传月活动等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教育。连续两年举办全省高校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和海报制作大赛,首届大赛共收到92所高校1662件作品,评出获奖作品127件,今年大赛正在进行。推进金融知识教育,推动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将金融证券理财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试点地区。
(二)关于完善行业准入体系。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准入均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在机构准入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时均需审批,但没有规定相关从业人员需要资格认证,因此暂不具备实施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政策依据。由于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规则和制度的制定权限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且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涉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实施的可行性等问题,相关工作较为复杂,下一步,我们将向中央部门建议开展地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三)关于构建金融科技监管体系。
一是建设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2017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建设运用两套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分别是省防控中心运行的“金鹰系统”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运行的“灵鲲系统”,2018年已推广到全省和相关部门,建立了“主动发现+监测预警+处置反馈+持续监测”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目前已对全省1335万家工商主体和50余万家类金融企业进行监测预警,累计发现风险企业1951家,提供预警线索300余条。开展对全省80余万家投资公司风险进行扫描分析。指导网贷机构接入国家层面的网贷机构实时数据接入系统和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准确监测预警风险。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的科技监管。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统计信息系统、P2P网贷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均于2017年上线运行,典当行统一使用中国银保监会的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督促机构准确报送数据,及时掌握辖内地方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动态,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延续性。为强化P2P网贷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省防控中心建设运营P2P网贷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引导全省59家(不含深圳,深圳市P2P接入“灵鲲系统”)在运营机构接入,实时对接P2P网贷机构基本信息、股东及高管信息、运营信息、交易及资金信息和项目信息等数据。对机构实行集中管理、动态监测、评级分类、预警提示、信息披露公示,持续监测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为现场检查和处置提供依据。
(四)关于推动分类分级管理。
利用“金鹰系统”和“灵鲲系统”,进一步优化跨部门、跨地域的常态化协同工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与司法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的联动和数据对接,推动不同部门间的数据交互与交叉验证,对各地方类金融机构构建了企业全息画像,并建立了模型和指标体系,对企业进行了精确的风险评级和分类处置。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积极加强与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监管信息共享,探索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监管评级及信用评级等方面工作,抓紧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进行深入研究,为主动参与评级、信用等级良好的机构提供激励与支持。
(五)关于探索监管沙盒机制建设。
金融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大大扩展了原有金融监管范围,增强了金融风险传染性和隐蔽性,对金融跨业和跨地区的监管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监管沙盒”是金融科技发展背景之下新型的监管手段,为跨业、跨地区金融监管实践提供了新的思路。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联合省防控中心探索建立监管沙盒机制,利用近年来这些行业沉淀的海量用户信息、交易数据和行为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形成特定的指标体系,给行业和企业的创新带来具有一定弹性和灵活性的“安全空间”,在这一环境特定的“安全空间”内,设定标准统一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条件,在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潜力和动力,检验创新服务模式、应用机制及运作流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根据创新产品、创新模式的不同风险特征适度调整现有监管规则并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相关立法进程。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2018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专家、学者对我省地方金融监管立法问题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主要是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依据、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调研论证,起草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初稿。目前国家层面正就地方金融监管事宜制定条例。下一步,待国家条例出台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着眼需要,继续研究推动我省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工作,条件成熟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二)加强防风险机制建设。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健全完善各级地方金融部门工作职责,努力打造覆盖省市县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强化和完善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协调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支持联席会议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金融监管,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切实提升监管合力。针对中央、地方“两不管”领域的非法乱办金融问题,努力消除金融监管盲区,优化现有的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一行二局金融稳定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建立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的监管,清理查处企业非法金融业务。强化金融风险源头把控,对于申请名称中包含与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加强前置审批,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市场准入关口,筑牢市场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的防线,避免乱办金融演变为非法集资等涉众案件。
(三)加强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整合各类投资者、消费者保护机构力量,加强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教育、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以及对金融营销活动的管理。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媒体手段,面向群众开展金融相关的宣传、培训、比赛,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金融广告的辨识力,树立自觉抵制违法金融行为的意识和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自担意识。利用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做好投诉登记、引导,组织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投诉工作,化解矛盾,提出个案解决方案,用法律手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调解处理弱势群体的金融矛盾,做好疏导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整治虚假违法金融广告宣传行为,探索推动金融广告发布事前事中管理,建立金融广告的行业自律审查和惩戒、风险提示制度措施,各持牌金融机构可通过建设广告宣传自律登记系统,在线上传拟发布的各类宣传广告信息素材,在通过监测中心的初步智能合规检查后,由金融监管部门委托对应行业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在线实质合规复查。
(四)加强金融监管科技的应用。
加强监管科技在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进一步完善“主动识别与发现、监测与预警、深度分析和协同处置”闭环管理流程,科学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水平。加快推进省防控中心与省政数局、一行两局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推动不同部门间的数据交互与交叉验真。加大力度促进我省“金鹰系统”与“灵鲲系统”两大监测防控系统的对接共享,持续提高监测预警与处置的综合质效。升级优化风险模型和指标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指导省防控中心在风险监测预警的基础上,探索在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研究构建一整套风险评级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效率。推进广东省中小融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平台建设,研究完善和部署智能融资、智能供应链、智能直融、智能监管、智能风控、智能投诉六大子模块功能。
(五)推动行业和协会党建工作。
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推动成立新兴金融行业协会党组织,鼓励新型金融民营企业成立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新兴金融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平台作用和监督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教育全体从业人员不忘初心、专注主业,在依法依规搞好金融服务的同时,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同时不断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地方新兴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