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案〔2019〕99号
刘辉、吴锡雄、马清亮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我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准备上市科创板的提案》(第20190276号)提案收悉。提案指出我省有众多科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广阔,发展快速,但一直存在融资难问题,制约了企业发展。现在各省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有关科创板上市工作,我省也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科创企业做好准备。因此提出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调查摸底企业意愿、加强政策扶持以及为中介机构提供工作便利等五个具有针对性以及实操性的建议,对我省接下来推动科创板上市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我们非常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议。
为办理好本提案,我局对广东证监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进行了书面调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以下提案办理情况。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 广东省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情况
截至2019年6月11日,广东省有17家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占全国申请科创板上市受理企业数量的14.17%,在北京、上海、江苏之后,列第四位。
从地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其中广州4家、深圳9家、佛山1家、梅州2家以及惠州1家。
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以及信息技术领域,其中,高端装备8家、新一代信息技术4家、新材料3家、生物医药2家。
二、对有关建议的反馈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的建议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上海进博会时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科创板相关工作成为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工作,省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做好科创板后备企业培训辅导、政策宣传以及上市服务工作。为落实好该项工作,省金融监管局牵头,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等部门参与,共同推进科创板相关工作,各市金融局对辖内科技型企业进行梳理。同时,各市金融局设立科创板专项联络员,建立了长效的联络沟通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完善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借鉴省外先进地区经验,补足短板,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鼓励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科创板上市意识的建议
自科创板公布以来,我省加大宣传力度,省市联合举办了系列科创板交流活动。一是组织两期全省性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培训班,欧阳卫民副省长做开班动员,强调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科技犹如插上了资本的翅膀,利用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做强做大。培训班还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省科技厅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就科创板上市政策、上市辅导备案、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以及省内上市扶持政策等多项内容开展辅导宣传,两期培训反响热烈,共吸引了近300家科技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参与。二是组织上交所考察学习。4月8日,欧阳卫民副省长率省有关部门及31家拟申请到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负责人赴上海证券交易所考察学习,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黄红元介绍了设立科创板的相关背景情况,并就科创板受理、审核、发行、交易等相关机制作了详细解读,为拟申报科创板上市的广东省高科技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认识以及更加清晰的思路。三是组织科创板上市座谈会。我省联合各地市还举办了多场科创板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座谈会,充分沟通了解企业以及机构想法,调动企业以及各中介机构的积极性,使得我省高科技企业上市准备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四是加强与上交所南方中心的合作,联合举办科创板企业宣传活动,联系走访科技创新企业,深入企业管理政策,解答企业疑惑,解决企业上市具体困难。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各地区金融部门的交流,举办更多科创板培训班及交流活动,推广有关地区资本市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我省各地市资本市场工作总体水平,辅导更多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三)关于调查摸底,掌握有意上市的企业情况的建议
自科创板推出以来,我省相关部门以及各地市安排多轮摸查和实地走访,对条件较为成熟、申报意向比较明确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今年以来,有关部门数次带队走进广州市开发区、中山火炬开发区等科技创新企业聚集的地区,对一批备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申报科创板的前期准备工作,关注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开展政策宣讲,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积极申报科创板上市。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与拟上市科创板企业的沟通工作。继续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抓住资本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政策机遇,结合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有关部署,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摸底调研,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储备库。
(四)关于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备战科创板的建议
目前,我省有关单位已开展相关工作,鼓励企业备战科创板。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要求,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到新三板挂牌、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省财政安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8.438亿元,支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35亿元(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向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2018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对政策性基金进行重大整合,将原广东省科技创新基金、创业引导基金、新媒体产业基金等三只基金合计71亿元注资粤科金融集团,由粤科金融集团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发起设立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截止2018年底,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291.45亿元,设立了58支基金,合计总认缴规模376.8亿元,实缴出资179.98亿元。累计投资项目339个,投资金额100.92亿元,其中科技型创新企业占比达81%,省内项目占比84%,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创新创业发展,对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近年来,省科技厅通过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公关。自实施以来,省财政计划投入经费25.50亿元,带动地市、企业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50.39亿元,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451项关键技术已进入产业化或规模化推广应用阶段,去的标志性成果90项,其中24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2018年,省科技厅出台《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针对受制于人的“卡脖子”核心技术、元器件、关键零部件、装备和主要依赖进口的部件装备等,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前两批“激光与增材制造”等10个重大专项和11个重点专项已立项140个项目,财政资金总投入30.21亿元,九成以上项目均由创新型企业牵头或参与。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适时制定实施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于企业引进海外专家、创新科研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的,制定政策给予配套奖励和补贴,提升研发活动层次水平。
(五)关于为本省中介机构提供便利工作条件的建议
为使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更好的为我省资本市场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我省为申报企业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拟上市企业在辅导过程中的合规整改,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对于中介机构发现的合规性问题需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的,都积极配合支持,协助企业解决合规性问题。对于涉及历史沿革中国有资产确权问题,应审核机构要求,在审查确认后,由省政府出具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确认函;对于申报企业在解决税务合规性、环境保护合规性、建设与生产合规性、社会保障及公积金合规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尽快处理,扫清上市障碍;对于申报企业及中介机构需要请主管部门出具不存在违法违规事项证明或者访谈主管机关负责人的,积极对接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提高中介机构便利性,促进沟通。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为中介机构提供便利。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科创企业的服务水平,支持和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投资科技创新企业,为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和战略规划等服务,充分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对小微创新企业的孵化培育作用。推动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抓住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发展机遇,聚焦科创板制度创新,加快增强自身市场化运作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提升辅导、保荐、承销、持续督导等专业服务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