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案〔2019〕103号
民建广东省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90048号)收悉。该建议具有创见性,直击中小企业融资痛点难点堵点,为当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很好思路。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单位意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关工作成效
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综合施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末,辖内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13亿元,较年初增长38.68%;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82亿元,同比增长22.12%,比各项贷款同比增速高3.81个百分点;四季度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利率低于一季度,总体实现“两增两控”目标要求。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推动以下两项重点工作:
(一)制定《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
为了完成好这项任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开展深入调研,先后赴13个地市实地了解情况、召开7场中小企业座谈会、5场金融业界座谈会、4场专家讲授学习、3场供应链金融课题研究、2批次金融科技学习培训和1场知识产权融资专题调研,调研对象涵盖持牌金融机构、地方性金融组织、行业协会、交易平台以及近百家的中小企业,撰写调研报告100多页,整理汇编参考材料5万多字。《政策措施》在消化吸收调研成果的基础上,酝酿起草历时半年,先后对草稿进行30余次重大改动。草拟过程中,召集主要参与单位开了4场碰头会和1场分管省领导协调会,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并认真研究吸纳。卫民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就文稿重点内容进行研究协调。兴瑞省长先后三次召开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文稿进行了讨论。在6月14日的十三届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上,《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包括6大部分、22条具体措施,近期将发布。
(二)建设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下称“中小融”)。
“中小融”作为《政策措施》的配套工程,是《政策措施》的核心措施,也是我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的重要创举,与《政策措施》制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平台依托广东“数字政府”整合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科技以及水电气等数据信息,建立我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用人工智能、风控模型、大数据等技术为中小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级;引导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在平台上分别发布融资需求和信贷产品,并进行线上智能匹配撮合;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信息共享、隐私保护和互信机制,对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放中小企业信息查询和共享;集中省、市政策资源,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贴息和风险补偿等配套服务。兴瑞省长高度重视,多次指示要求抓紧建设“中小融”,将建设该平台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突破点。目前平台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将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
二、对提案建议的反馈
(一)关于“多措并举创造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有利环境”的建议。
1.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实行先破‘难’再去‘贵’。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特点,推动辖内银行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产品,充分发挥大型银行引导作用,扩大参与机构范围,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竞争氛围。例如建设银行推出“小微快贷”、工商银行推出“网贷通”、农业银行推出“数据网贷”等信贷产品,省农信系统推出首款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悦农e贷”,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
2.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促进银行机构形成有效竞争,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制定利率压降计划,持续跟踪压降情况。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实现2018年三季度当季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年化利率较一季度下降0.36个百分点,四季度较三季度下降0.23个百分点。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以省财政出资,支持各地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推动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全省共有19个地市(不含深圳、佛山)及29个县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其中佛山有3个区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未设立市级。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约27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83亿元支持了16个地市、28个县区,全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累计帮助9200多家企业获得贷款555亿元,其中2018年帮助4500多家(次)企业获得贷款186亿元。
4.完善银行不良率考核,推动形成“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截至2018年末,我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1.48个百分点,在2个百分点的容忍度范围内。为进一步激活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政策措施》第(六)条提出,引导商业银行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力争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切实健全合理可行的贷款尽职免责机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加大正向激励,杜绝各种隐性惩罚和软性限制。
(二)关于“建立地方转贷支持机制”的建议。
1.持续发挥地方转贷基金作用。我省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地方转贷支持问题,在2015年7月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中,就已明确鼓励各地级以上市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试点银行审核符合续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由资金池提供转贷周转资金。例如:中山市安排15亿元设立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打造该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佛山市成立支持企业融资专项基金,大力支持企业转贷,降低转贷成本,截至2019年5月,合计到位财政资金11.8亿元,成立以来累计转贷约550亿元、约5600笔,惠及企业约3200家。
2.加强完善担保转贷机制。为进一步发挥风险分担机制在企业转贷中的作用,《政策措施》第(七)条提出,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用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研究设立省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融资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进行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
(三)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问题”的建议。
1.加大督促省属企业清还拖欠中小微企业的账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推动下,省国资委一是成立了有关工作小组,督促省属企业组织排查各级企业欠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细化清偿计划;二是建立防止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加强往来账款管理,将应付账款控制及完成清欠工作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并纳入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三是落实资金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拨付账款,力求从源头和机制上避免该类问题。
2.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创新。推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制订《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合等金融基础设施在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中的作用,着力抓实宣传推广、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参与反向保理融资业务、推进应收长款质押和转让登记、优化信用环境等工作,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稳步增长,融资主体数量快速增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底,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注册企业超过7900家,融资金额3958亿元,其中2018年帮助企业获得融资369亿元。60多家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支持近400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约99亿元。
3.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以“中小融”监督账期。《政策措施》第(二)条提出,支持商业银行与核心制造业企业、核心物流业企业加强合作,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和真实交易数据,通过“中小融”供应链金融模块,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推动政府采购订单、特许经营权等业务发展,推广“银税贷”“流水贷”“信用叠加贷”“政府采购贷”等供应链贷款产品。通过“中小融”监督政府、核心企业按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防范“三角债”,鼓励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期缩短至60天内。
(四)关于“规范发展创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建议。
1.关于“先核准后开业”和“加强顶层设计做好跨区域的协调管理”的建议。在各类金融机构中,属于银保监会监管范围的,均实行“先核准后开业”。类金融机构中,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由银保监会公布名单后方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处置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五类机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制定规则,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目前,银保监会在机构改革后,把各项制度的修订放在2019年工作计划中,对于各种新型金融机构和各类新型金融产品,研究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
2.关于“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的建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努力完善监管政策和健全监管手段,坚决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尤其是非法集资行为。目前我省从省到地市乃至县区,基本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融工作部门。我省发布了《广东省金融办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各市均制定了配套措施,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举报奖励工作体系。2018年,依托金鹰系统和灵鲲系统开发了专用举报小程序,并推广全省各市使用,推动形成举报奖励全省“一盘棋”。同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的函》,要求进一步降低奖励门槛、缩短奖励时间、扩大奖励范围,并在广州、珠海两市开展了试点,切实调动社会举报的积极性。
3.关于“引进监管沙箱,有序开展金融创新”的建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发挥“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作用,加大推动金融创新和风险防控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支持广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探索建设“广东省金融风险防控监管沙盒基础实施平台”,拟拨付金额约1100万元。广东银保监局积极开展金融监管创新研究,对监管沙箱等进行了调研和探索,并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持续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推进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和监管效能提升,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政策措施》是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三个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包括解决信息不对称、疏通间接融资堵点、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解决融资贵和融资慢等6大部分以及22条具体措施,全方位促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按照党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府统一部署,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以落实《政策措施》和推进“中小融”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协调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一)加快推动《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宣传等工作,帮助广大中小企业了解和运用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将《政策措施》各项措施做细做实,要能落地、见实效;建立相关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
(二)加快推动“中小融”上线运行。
充分调动相关部门、试点城市、试点金融机构积极性,做好协调配合,以6月30日这个时间节点进行倒排,争取顺利实现上线试运行,并做好平台后续运营管理。通过以“中小融”构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涵盖数据、科技、供需双方,增信、贴息、风险补偿,培育、监管、效果评价等,形成一站式融资对接、综合化金融服务的运营模式,逐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三)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
加强创新的同时也要防止过度创新、风险隐患大等问题,避免某些地区某些行业金融生态恶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协调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内容,在省级层面探索建立更加紧密的监管协调模式,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尤其是针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科技监管建立交流机制,交换监管经验和意见,共同探讨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