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委提出的《关于借力资本市场,以“新三板”为契机助推广东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提案》(第20150066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办赞同提案关于“借力新三板,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提案紧密联系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9条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2014年1月,新三板在京举行全国范围内285家首批企业集体挂牌仪式,其中我省有41家企业,比例占到全国1/7。截至2015年4月底,我省累计25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位居全国第三,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将在2015年底将赶超排名第二的江苏省。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台奖励措施和“绿色通道”的建议
(一)出台奖励措施问题。目前,部分地级以上市出台了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措施,如广州市对新三板挂牌给予100万元奖励,深圳、东莞市等地都陆续出台了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由于省财政厅不予支持,省级层面推动出台奖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政策一直受阻。
(二)关于税务、社保的问题。我们认为,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每个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依法经营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并不会增加新成本,同时,推动企业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此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我省从未规定“企业社保缴费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企业按实际在职职工人数缴纳养老保险即可。
(三)关于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反馈,我省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工作将在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市、县率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目前,我省正在佛山市南海区试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小范围封闭试点”的原则,稳步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相关问题有望逐步解决。
二、关于加强辅导、搭建平台的建议
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赴新三板上市,2014年2月,我办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并组织联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先后在广州、佛山、中山、梅州、茂名、珠海、东莞等地举办了多场“新三板”业务培训班、对接会及交流推介沙龙等活动,引导各地政府和各高新区出台有效政策措施,引进券商和有关中介机构,加快园区内企业改制进度,建立和完善新三板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2014年10月底,珠海市政府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确定珠海市成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华南地区业务拓展基地。2015年,我省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合作继续稳步推进。广州市举办了珠三角地区全国股转系统培训会;在惠州市举办了科技企业上市孵化全国股转系统业务培训会;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举办了管理人员新三板业务培训。2015年7月,我办还将联合广东证监局在河源市举办广东省原中央苏区新三板挂牌业务培训会。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积极推动企业赴新三板挂牌。一是联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在我省举办“新三板”业务培训班等活动,引导各地政府和各高新区出台有效政策措施,引进券商和有关中介机构,加快高新区内企业改制进度,不断完善新三板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二是支持企业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转板新三板挂牌。建立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转板通道,争取新三板为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申请转板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预先登记,通道受理,优先审核”的深度对接机制;三是建立联合培训、信息互换和人员交流机制。继续加大对我省企业挂牌政策咨询及培训的力度,为企业顺利挂牌提供便利。
三、关于成立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的建议
目前,省财政厅设立创业风险投资资金10亿元,注资省粤科风投集团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立广东省重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7.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15亿元,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科技专项领域项目;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1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40-50亿元共同发起或参与投资,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初创期企业。各类基金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之间,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支持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扶持力度和效率都有限。我办一直致力于从省级层面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包括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基金,但是省财政厅始终不予支持。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沟通力度,转变有关部门的金融观念。
四、关于鼓励国有企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新三板挂牌的建议
2014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IPO、借壳、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目前,已有多家国有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如广东省国有企业中已有广新控股集团所属的国义招标、广新信息两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下一步,我办将配合省国资委等部门,鼓励并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结合50家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在汽车贸易、仓储物流、隧道施工、招投标等优质资产中形成一批后备上市公司梯队。继续推动国有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指导新三板挂牌公司运用金融工具做大做强。
省金融办
2015年6月25日
(联系人:余波,联系电话:8313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