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对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50190号的主办意见如下:
一、有关情况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情况
省财政安排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政府确定的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和直接补贴等支持方式,兼顾采用产业基金、偿债基金以及其他直接经省政府批准的扶持方式。还设立了扶持中小微企业以及促进金融科技融合创新发展的的相关发展基金 。设立了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物联网产业基地和公共技术及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 。同时,设立了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行业的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绿色发展和企业的兼并重组。以上专项资金每年均按规定由省经信委等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金融物流发展项目如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结合年度申报指南,积极申报财政资金支持。2012年至今,我省共利用中央财政资金9000万元,带动企业投资22.4亿元,支持了33个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了现代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了一批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企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自2012年11月1日起,我省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即对物流业由征营业税改为征增值税。同时,出台了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为试点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着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更多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我省试点纳税人减税效应明显,试点初期面临的税负增加问题逐步得到减轻,企业逐步适应新税制。
(三)金融机构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情况
在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的指导下,广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其中,银行业方面,截至2015年3月末,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9148.53亿元,占全省贷款余额的15.47%。物流业贷款余额6116.74亿元,同比增速达13%,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开办内河运输船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新型权利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物流业发展。保险业方面,2014年,我省范围内产险机构服务包括物流业和制造业在内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及个人消费信贷的保证保险业务保费23.5亿元,增长86%;信用保险14亿元,增长11.17%。广东保险机构在佛山、江门。云浮、惠州、清远等地推广“政银保”小额贷款合作模式,累计支持发放贷款10.8亿元,惠及4400家次中小微企业。
此外,人行广州分行结合“广货网上行”活动要求,联合省经信委共同举办了“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助推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广货网上行战略合作金融机构签约仪式”,推动“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在加快广东电子商务发展上进行深入广泛的合作。
(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根据国务院文件《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强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有效结合。一是积极支持在广东省设立民营银行,配合省有关部门稳妥推进省内民营银行试点工作。目前,省内相关企业正努力争取第二批民营银行试点资格。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省内法人机构改革重组。截至2014年末,民间资本在省内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97家农合机构的总股本中占比分别超过35%和80%,已组建的44家村镇银行民营资本占比超过八成。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2015年初,批准设立的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为落户南沙新区的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特色金融租赁业务,大力支持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汽车、港航物流等南沙新区重点产业融资支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同时,我省首家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也已于2015年初获批,民营资本占比达65%。
二、下一步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省财政统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其中分别安排0.8亿元、0.5亿元、1.6亿元风险补偿基金用于中小企业信贷、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科技信贷的风险补偿。此外,还将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设立“商贸物流标准化和城市共同配送”专题资金,用于补助推动商贸物流标准化和城市共同配送建设,带动上下游关联领域物流配送效率提升。
(二)加快金融、物流、制造业融合发展
委员您们提出“开展物流业、金融业混业经营试点”,“出台和完善相应的金融创新服务配套机制”等意见,符合当前国家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的政策导向,对促进物流业和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具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业和制造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有效方式,促进金融业、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物流、制造业企业参与发起或参股民营银行、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等。
(三)推动物流业、制造业加快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物流企业的扶持,鼓励其以供应链金融模式,加快与金融的融合,创新发展模式,改进作业流程,提升物流效率。二是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以供应链管理为纽带,推动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强化深度合作。2015年,将依托行业组织,继续认定一批广东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
(四)加强风险防范机制
支持建立融资担保基金。2015年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再担保资金2亿元,注资省级再担保机构(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支持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建立省级担保平台与市、县政策性担保平台及各商业性担保机构联动平台,鼓励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在已投入1.6亿元科技再担保基金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安排资金,对科技担保机构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担保项目提供在担保,并对发生代偿的担保项目按比例分担代偿风险。
省金融办
2015年6月25日
(联系人:侯鲁阳、严欣欣,联系电话:83135333、8313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