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案〔2016〕69号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四次会议第20160203号提案答复的函
一、关于以完善提升和创新发展优化广东“三融合”的发展模式的建议
为完善提升和创新发展优化广东“三融合”的发展模式。我们将继续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配套完善覆盖创新链的资金链,拓宽融资渠道。继续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科技企业和创新产业的信贷支持。
二、关于构建“一套模式,多种特色”的广东“三融合”发展格局的建议
为构建“一套模式,多种特色”的广东“三融合”发展格局。我们将从政策指导、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探索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一是加强产融信息对接,及时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将科技和“双创”产业政策向金融机构传达;做好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对接工作,为科技企业、创业创新项目融资牵线搭桥。二是引导金融机构针对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的不同特点和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强化对重点科技领域的金融服务。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三、关于创新风险投资的运作和扶持机制,引导风险投资机构真正从事风险投资的建议
我们将继续大力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做好企业上市前的培育支持工作。同时,继续健全完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出资人身份引导风险投资的机制。在“制定鼓励风险投资机构从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财税政策措施”方面,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对《广东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改革试验方案》反馈的意见。国家有关部委已同意我省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研究探索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我省正在抓紧对有关改革事项的政策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在报国家批准后实施。
四、关于优化金融结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积极发展直接融资等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优化金融结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一是继续支持企业改制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积极推动、支持各类优质企业规范改制运行,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二是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支持广州、佛山等市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重点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挂牌交易和融资;三是鼓励证券期货机构提高对科技企业的服务能力。支持省内证券经营机构创新业务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上市挂牌推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股权质押融资等专业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四是完善信用平台建设。构建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及融资对接平台,推动发展第三方信用评级,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五是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和善后处置力度,做好教育防范工作。
省金融办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