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第1658号(经济发展类12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发布时间:2020-07-20 11:00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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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案〔2020〕82号

省台办:

  现就全国政协委员黄兰茜提出的关于切准四个行业出路,引台湾融入大湾区的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推动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并加强与台湾保险业合作

  (一)我省绿色金融发展情况。自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广东等五个省(区)在一定范围内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我省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下称广州试验区),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力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截至2019年末,我省绿色信贷余额超过6000亿元,其中,广州试验区内绿色信贷余额占比32.46%,新增绿色贷款占新增各项贷款余额45.43%,绿色信贷不良率为0;广州试验区累计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为467亿元,在全国各个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中排名第一,发债种类较为丰富,累计发行企业债25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100亿元、金融债50亿元和中期票据37亿元。

  (二)我省与台湾保险业合作情况。我局大力支持台资保险公司在我省开设分支机构,推动台资保险公司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业体系,服务大湾区建设。截至目前,共有三家台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了分支机构,分别是:国泰财产保险、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合资)以及台湾华南产物财产保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大湾区与台湾金融科技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台湾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领域合作,深化人才合作,支持我省金融科技企业招揽台湾相关人才。支持我省台资中小企业及台资金融机构上线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缓解我省台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实现金融科技赋能台资中小企业发展。

  (二)促进大湾区与台湾绿色金融合作。借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及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力,推动大湾区与台湾绿色金融合作。支持引导大湾区内台资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鼓励台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大湾区绿色企业和项目。

  (三)推动大湾区与台湾保险业融合发展。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扩大大湾区内地保险业对外开放,深化大湾区与台湾保险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台资保险公司在大湾区内地开设分支机构,鼓励开发更加丰富多元的保险产品。

  专此函达。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