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4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4-23 09:32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浏览量:-
  • 【字体:    

粤金监案〔2021〕13号

省市场监管局:

  马宪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提案》(第2021064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2020年11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五次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控交易场所数量始终是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清理整顿攻坚战期间(延长至2021年底),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新设的个别交易场所外,各地原则上不得新设交易场所;攻坚战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慎提新设交易场所;确有必要的,尽量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交易,不断提升其服务功能。鉴于当前国家层面对于新设各类交易场所的上述政策导向,对于马宪民委员提出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相关内容,我局将在大湾区发展战略框架下,进一步依照监管要求,依法依规推动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发挥平台作用,探索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途径,不断丰富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要素流动,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切实助力大湾区融合发展。

  专此函达。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