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031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4-23 11:43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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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案〔2021〕1号

省商务厅: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致公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鼓励侨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提案》(第03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为侨商解决融资难等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出台的金融支持企业相关政策中,始终明确把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外贸企业、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保证资金流到真正需要且值得支持的企业那里,确保实现放贷资金安全有保障、支持企业发展获益有保障、金融机构积极性有保障的根本目标。

  (一)畅通融资渠道,破解融资痛点。一是科技金融赋能实体。我省率先打造“数字政府+金融科技”赋能广东中小(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广东模式,运用先进的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技术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自2020年1月正式上线发布,截至2021年3月末,已接入来自34个政府单位的250项政务数据,其中金融服务核心需求数据如机动车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许可证信息、企业黑红名单信息等已完成接入,同时其他核心数据如企业社保、公积金等正在各地市推动归集。这里面,也包含了我省涉农产业以及生猪养殖生产企业。截至2021年4月2日,累计实现服务企业数842,530家,入驻金融机构375家,发布金融产品1094款,发布惠企政策254条;累计实现融资49552笔、438.2亿元,平均每笔放款88万元。疫情期间,“中小融”平台专设“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专区”,累计接入111家银行,发布130款疫情产品,放款9.4亿元。二是集中展示金融产品信息,畅通融资申请渠道。梳理汇总436家银行1822款信贷产品和申请方式,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保协会和媒体等100多个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畅通市场主体申请信贷产品和服务的渠道,提高银企对接响应效率。三是激发金融产品创新,提升融资可获得性。指导金融机构推出政银保合作新模式“加易贷”、将人力成本作为授信重要依据的“薪保贷”、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政采贷”、基于企业用电信息的信用贷款产品“企电贷”“好电贷”、基于社保缴纳数据的“社保贷”等创新产品,破解企业融资痛点,提升融资可获得性。四是加强融资辅导,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宣传辅导,支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二)落实“六保”“六稳”,助力侨商企业发展。一是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去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稳定7条”;印发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暖企政策文件,即“金融暖企18条”,提出了基于我省金融事权范围内可自主决策的“三降三免一放宽”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真金白银、实打实的优惠和帮助;配合发布“复工复产20条”,“支持中小企业26条”等。各地市也纷纷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举措,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加大再贷款资金支持。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法人银行,向我省624家重点名单内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311.77亿元,平均每户企业获得贷款4996.63万元,利率加权平均2.30%,财政部50%贴息以后,企业实际融资利率约为1.15%。三是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设立省级粤科小额再贷款公司和粤财普惠融资再担保公司。2020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2.1万亿元,同比增长39.1%,金融系统为实体经济让利超过1500亿元。

  (三)持续加速科技成果转换和产业化。一是大力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参与国家数字货币研发应用,支持深圳积极创建数字货币应用试验区。积极开展人民银行部署金融科技试点,在深圳启动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在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地开展金融创新。二是构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新模式。为进一步促进产融结合,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0年3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以“监管沙盒”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选取广州、深圳等7个具有较好产业优势和金融基础的城市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新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成本低的金融服务。三是引导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广州花都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区、越秀发展民间金融街、南沙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开放,深圳抢占金融科技制高点,珠海推进跨境金融合作,东莞依托松山湖科技资源发展产业金融,佛山在金融高新区之后又规划建设保险创新产业园;汕头开展华侨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湛江统筹城乡金融发展。

  (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加快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是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30条政策80项工作任务大部分已落地。对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迅速制订80条细化落实方案,建立月度调度会机制,“逐项逐条”抓好政策落实。目前,已有73项工作任务完全落地或正在推进实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正式推出,“跨境理财通”、“港澳保险服务中心”等政策的细化落地方案正加快制订。二是吸引金融机构加快向大湾区集聚。完善国际化、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丝路保险等机构筹建工作,去年新增20家金融机构。三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全面提速。截至2020年末,广东赴港上市企业达到274家。深港通交易规模持续增长,全年成交额累计达14.3万亿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17.2万亿元,人民币已超越美元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金融支持我省企业包括侨商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持续发展,提高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非一日之功和短期安排,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接下来,在建党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的2021年,广东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抓“双区”建设、 “双城”联动重大机遇,深化落实“1+1+9”工作部署,稳步推进“促发展、强监管、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我省率先启动“双循环”,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撑:

  (一)紧抓金融改革创新。在争取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30条意见”和80项措施全部落地实施的基础上,谋划更高水平、更大范围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研究起草并争取国家出台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和粤澳深度合作试验区方案。提升广州、深圳金融中心城市能级,继续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大股票、债券、基金跨境交易规模,稳妥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争取扩大QFLP/QDIE和人民海外投贷基金试点范围,加快研究本外币一体化账户体系,扩大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范围。强化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金融功能,支持开展海洋金融、华侨金融等创新试点。在粤东西北探索创建普惠金融试验区,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完善新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实施金融生态优化工程,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支持。

  (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能效。全面落实与各大金融机构签署的战略协议,加强项目对接,创新激励评价手段,更好发挥政策性银行和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作用,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赴港澳发行市政建设债券。做好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确保金融纾困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平稳过渡,争取扩大小微企业再贴现再贷款额度,继续完善政府性担保体系和小微企业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稳妥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加快国际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支持政策,加大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完善央地协同工作机制和部门数据共享,促进外贸企业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继续用好“加易贷”项目,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外贸企业更好利用汇率避险工具。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绿色金融创新,细化完善区域绿色信贷标准,扩大境内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深化“碳金融”试点。

  (三)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巩固支柱产业地位,增强金融资源配置效能。积极发展期货产业链。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开业,支持做好期货产品研究开发,推动组建省级期货公司、期货与金融市场研究院,鼓励通过“期货+保险”方式帮助实体经济企业和农业企业更好应对市场风险。加快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深交所完善上市制度、发行存托凭证、开展“新三板”转板试点和搭建大湾区债券发行平台。发挥上交所南方中心和“新三板”华南服务基地作用,切实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河源等市实现上市公司“零突破”。发展壮大法人金融机构,推进筹建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和丝路保险公司。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加强沟通协调,打通数据共享渠道,为企业精准画像提供有力支撑。

  专此函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