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5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发布时间:2021-05-31 15:17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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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案〔2021〕58号

省应急管理厅: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张渝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社会组织应急能力,助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1015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广东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期以来频繁遭遇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倒塌、损坏农房数量多、损失重,给受灾农户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不断完善我省农房保险工作机制,发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导致农房损坏中经济补偿作用,及时帮助受灾农户重建家园;积极构建村镇两级协保体系,推动金融保险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金融保险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切实提高我省广大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开展情况

  从2009年开始,广东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通过建立“以政府政策推动、农户自愿为原则、按市场化运作”的农房统保模式,已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接近100%,在全省开办的政策性涉农险种中一直位居第一,在全国已开办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省份中也一直位居前列;农村住房保险累计保费收入10.13亿元,累计处理赔案9.6万多宗,为全省28万间倒塌房屋、93万间损坏房屋支付赔款4.11亿元,赔付率40.63%。近年来,我们注重有效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切实把农村住房保险作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保障“三农”的立足点。

  (一)承保情况。2018年至2020年,全省纳入政策性农村住房的农户数累计为35,826,360户,三年平均承保率为98.96%。其中:2018年累计承保户数11,897,488户、承保率98.93%;2019年累计承保户数11,710,679户、承保率98.68%;2020年累计承保户数11,846,753户、承保率99.28%。

  (二)保障金额及保费总量。珠三角地区(含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每户每年保费不高于5.6元,由农户和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农户承担比例不高于年保费总额的20%;其他地区每户每年保费不高于8.3元,省财政承担4元,市县级财政承担2.3元,农户承担保费2元。2018年至2020年,全省累计保险金额20,966.12亿元,保费总量为2.73亿元。

  (三)受灾情况。2018年至2020年,导致农房出险的主要灾害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和其他灾害三类;其中,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主要导致房屋受损,其他灾害主要为盗窃等。受自然灾害损失平均占比为90.88%,是主要受灾来源。

  (四)理赔情况。2018年至2020年,全省累计处理农村住房保险赔案14,806宗,共赔付农户4万多户,累计赔付金额7,843.21万元(已决赔付金额6,053.55万元,未决赔付金额1,790.06万元)。近三年未发生一起理赔纠纷,承保和理赔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普遍好评,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风险保障功能。

  (五)保费补贴资金及拨付情况。2018年至2019年,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应收省、市、县(区)三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54亿元,实收保费1.5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保费补贴7,572万元、市级财政保费补贴3,282万元、县(区)级财政保费补贴4,504万元,均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2020年保费规模9,323.4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3,776.62万元,市县财政补贴4,195.44万元,农户承担1,351.38万元。各级财政实际拨付保险公司7,499.82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全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农村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局先后赴广州、汕头、东莞、肇庆、潮州等市开展农房险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2019-2021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通过保险机制转移灾害风险,有效化解了农户承受的灾害风险,形成了防范灾害的一道社会保障,并延伸和拓展了各级政府的救灾方式,放大了各级财政投入的边际效应。同时,我局注重与省应急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广东银保监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市农房险招投标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市农房险推进工作开展督导,鼓励引导保险经营机构优化保险方案, 共同研究解决农房保险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茂名、梅州、珠海、中山等 15个地级市在册农户全部实现了参保,参保率为100%。

  (二)提高保额、拓宽范围,全省农户的保险保障程度不断提升

  广东农房险试点从2009年4月开始推行,每户每年保险金额1万元,2016年提高至2万元。《2019-2021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中,根据我省财政承担能力和农户保障需求,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上又将保险金额从2万元提高到8万元,并增加了室内财产险以及清理残骸费用、临时租房费用等灾后救助金,在补偿农村房屋和个人财产物质损失的基础上,从人文关怀角度为农民在灾后重建家园时提供费用支持,减轻政府灾害转移安置民众负担,此做法在全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障中属首例。同时,我省鼓励各地市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再适当提高农户的保障程度,扩大保障范围。惠州市采取“在册农户全部参保,农户自负的2元保费全部由当地财政承担”的统保方式,河源市对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等困难农户,由县级财政对农户自负保费予以全额补助。

  (三)规范市场化运作,完善基层服务网络,鼓励引导保险机构不断完善优质服务

  我省明确要求各地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自主选择保险经营机构,每3年为一轮招投标周期,参与招标的保险公司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偿付能力充足;同时,保险经营机构应充分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户代表意见,结合实际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地拟定保险费率,按照不同地区确定差异化保费。另外,我省近年来不断健全完善基层保险服务网络,一是培养了一批熟悉农房、服务农民的基层协保员,协助做好参保、查勘、理赔等工作;二是引导保险经营机构通过自建三农保险服务站、邮政/银行共建保险服务网点等方式,搭建了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三是积极推动开展警保合作,利用交通劝导站合作建立保险服务点。通过多形式、多方面、多层次的手段,健全完善基层保险服务网络,就近为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充分解决了涉农保险“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创新科技手段,快速足额理赔,切实把农房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我省积极鼓励引导保险机构不断创新科技水平,推广运用高技术保险服务工具,逐步建立多维度灾害防控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无人机航拍技术在农房保险承保、理赔中的运用研究,推动保险服务的技术升级。人保财险联合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建立全国无人机遥感灾害监测网络,并在广东省设立基地,选择湛江廉江市横山镇、安铺镇、雅塘镇为试点,开展无人机航空遥感查勘417.90平方公里,解译试验区农房111067间,对应承保农户46606 户,制作农房保险专题地图1600余幅,建立了农房保险空间信息数据库。快速优质的理赔服务是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职能。自2009年以来,我省建立起完善的农房保险理赔服务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保险经营机构的基层理赔队伍已延伸到乡镇一级,三农服务网点遍布全省各村。历次重大自然灾害,如“温比亚”“尤特”“天兔”“威马逊”“天鸽”等台风袭击后,我们要求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为受灾农户送去赔款,帮助受灾农户重建家园,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理赔服务,确保将省委、省政府这一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保障农户的利益。今年6月6日至9日受“龙舟水”强降雨的影响,清远英德市全市平均降雨量192毫米,是近十年持续时间最长、强度最大的龙舟水过程,多地出现农房受浸甚至塌毁的严重情况。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迅速响应,3天内完成全部报案共120户受灾农户的出险查勘定损,确定总赔付金额100650元。

  (五)改进宣传方式,加快推广普及,不断强化农村防灾减灾抗灾意识

  我省各级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农房保险开办意义和开办成效,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栏公示等农户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房保险相关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补贴政策以及保险产品知识、灾害应急知识,强化农户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去年,惠州市印制了“2019-2021年惠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宣传海报1172张、宣传小折页11720册,通过在所有行政村张贴和依托市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全覆盖的优势,向全市39万多户农户重点宣传。当地许多农户表示,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普及了农房保险知识,切实体现了政府惠农利农的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2022-2024新三年周期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历年基础上更显实效,惠民工程更接地气,进一步推进农房灾害应对能力现代化,我局拟联合有关单位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共同加强农房保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努力实现100%的保险覆盖率。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全面做好续保工作。指导地市按照签订的协议,督促保险公司每年做好保单续签工作,确保各县(市、区)农村住房均纳入保险范围,有效保障灾后重建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力争实现全省100%的承保率。

  (二)进一步提高理赔效率。我局将继续积极引导保险经营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在新科技、新工具方面不断尝试,提高服务效率。在无人机承保理赔、卫星定位、互联网运用等工具方面逐步开发完善,为农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农房保险服务。在理赔方面做实理赔快捷服务,指导保险机构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限时结案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理赔工作的效率。

  (三)不断完善基层协保体系。督促各保险机构不断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基层协保体系,持续加强农村网点和协保员队伍建设,提高协保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承保理赔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今年底前,我局拟协调媒体单位对我省农村住房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对发生理赔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让广大农户逐步认识、理解和接受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逐步实现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意识转变。同时,指导各地市和保险经营机构加大对农房保险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广大农户的参保意识,提高农房保险参保的积极性。

  专此函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