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14-10-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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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省金融办今年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0件,其中13件主办件,46件会办件,1件参考件,并参与办理了朱小丹省长领衔督办的《关于搭建国企扶持民企的平台,实现互利共赢新局面的提案》。

与去年相比,省金融办今年办理提案的涉及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深入,主题紧跟省委、省政府发展思路。从提案总体情况来看,金融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金融产业在现代产业体系中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从建议的具体内容来看,一是关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问题,此类提案共8件。提案委员把握金融改革热点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要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认真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关注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此类提案共7件。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是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提案委员为发展我省农村金融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三是关注金融对外合作交流问题,此类提案共6件。随着我省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日益深入,粤港澳、粤台金融合作交流不断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壮大。委员们对此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四是关注民间金融发展问题,此类提案共8件。委员对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规范我省民间借贷等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对促进我省民间金融发展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二、办理情况和效果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省金融办一直十分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政协委员所提提案集中地反映了我省金融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好这些提案,并将其真正落到实处,对于发展我省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认真办理,工作到位

一是坚持程序,依法办理。建立相应的办理工作制度,保证了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部按时答复委员,并将办理意见上传至政协提案网上管理系统。其中,包括3件后期交办提案,我办克服时间紧、提案难度大等困难,按时保质地完成了提案答复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有所突破。深入调研,研究提案所提建议的可行性、政策适用及障碍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发展我省金融业的创造性、创新性的建议,充分研究论证,并尽快将其纳入政策规划或工作计划。如针对委员重点关注的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充分采纳吸收委员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指导全省各地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开展以“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9月26日在云浮市召开了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普惠金融试点,而后在全省推广;并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在梅州、云浮、河源、清远、茂名5个试点市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农村金融服务站等多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是加强沟通,深入了解。首先是加强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沟通,对于会办提案,认真研究,及时将会办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并与主办单位保持沟通,配合主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安排。如我办参与办理了朱小丹省长领衔督办的《关于搭建国企扶持民企的平台,实现互利共赢新局面的提案》,按照省国资委的工作安排,多次参与了办理协调会和调研工作,参与提案的修改工作。并根据本办的工作职能,配合主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是注重与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努力做到百分之百沟通,对于某些委员关心的问题,耐心地解答,让委员了解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

四是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对这些建议,属于对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吸收到政府决策中来,改进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属于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我们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有条件解决的,我们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正在列入解决计划的,我们向委员报告清楚;目前解决条件还不够成熟的,也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如针对《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不断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注入资金血液的提案》有关建议,我办将有关工作纳入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省府令第149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