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17-10-23 00:00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字体:    

一、基本情况

省金融办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包括6件主办件,17件会办件。其中,参与了省府办建议提案处会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支持内地中资金融机构在港澳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努力做强做优做大的建议》(第6326号),还参与会办了省府办建议提案处督办的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主要领导领办了《关于对金融支农方式创新的建议》(第1375号)。

二、办理情况和效果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我办一直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科学作出决策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分管办领导对涉及其分管业务的每件建议都一一批示。各项人大代表建议集中地反映了我省金融产业改革发展、金融产业对制造业等产业及中小企业发展扶持、防范和监管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且建议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主题突出,推进了我办决策和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对发展我省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认真办理,工作到位

一是坚持程序,依法办理。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办建立健全层级负责制,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承办落实;制定了健全科学有效的办理工作流程,对具体办理工作中承办、催办、联络、协调、答复、审核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代表建议的跟进、协调、督办。

二是积极推动,力求实效。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办深入调研,研究建议的可行性、政策适用及障碍等问题;积极推动建议落实,力求实效,特别是一些发展我省金融业的创造性、创新性的建议,充分研究论证,将其纳入政策规划或工作计划。如办理办主要领导领办的《关于对金融支农方式创新的建议》,我办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通过采取联合多部门分组分片下村入户调研、约谈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负责人、建立市县普惠金融工作联系微信群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全方位收集整理办理意见。办理《关于争取将我省贫困革命老区纳入中国证监会扶贫工作对应地区的建议》时,我办积极协调报请省政府向国务院扶贫办发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将广东原中央苏区县等地区列入有关政策扶持范围的函》(粤府函〔2017〕120号),争取将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市、区)和海陆丰革命根据地所在13个县(市、区)列入中国证监会扶贫优先通道。此外,办理《关于发展产业金融的几点建议》,我办向代表通报了近期我省支持产业金融发展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对代表建议的内容给予了一一详尽回复;同时,将其列入年度计划解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三是加强沟通,密切联系。针对主办建议,我办采取预沟通的方式,在接到建议后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联系,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来龙去脉;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并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初步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再据此对办理工作进行完善;在建议办理后回访代表,切实为代表和群众解决问题办理实事。对于会办建议,积极与主办单位保持沟通,配合主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安排。

(三)及时总结,落实到位

我办定期对经办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对已办结的建议,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跟踪办理效果,并将对政府和政府部门工作提出的相关建议,经认真研究加以吸收到政府决策中来,改进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对尚在办理中的建议,实事求是地深入调查研究,有条件解决的,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正在列入解决计划及目前解决条件还不够成熟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