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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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案〔2018〕103号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的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历任省领导多次深入梅州、汕尾市所在的原中央苏区和海陆丰革命老区,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振兴发展等方面开展调研,研究加快脱贫攻坚发展大计。我们在支持这些地区企业上市、赴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等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

一、积极做好资源培育工作

近年来,我办与广东证监局及革命老区所属地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举办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并积极支持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创新融资方式,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省加大对企业上市培训推广力度,多次对接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有限公司,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机构,联合广东证监局、省农业厅等单位,协同举办了数十场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会。充分调动全省各地利用资本市场调结构、稳增长的热情,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取得积极显著成效,各地市企业踊跃报名参与,对资本市场的认知逐渐完善。除做好培训工作外,我办还加大了赴各地、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企业上市实际困难。例如:我办联合广东证监局在河源市举办了广东辖区原中央苏区新三板业务挂牌培训班,来自梅州、河源、韶关、潮州四市13个原中央苏区县(市、区)的200多名政府和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多家企业在现场与中介机构达成签约意向,培训效果良好。我办会同深交所联合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往粤东西北的多个城市开展上市指导培训,帮助企业解决上市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办会同上交所在汕头举办全省资本市场融资系列培训会,吸引大量梅州、河源、韶关、潮州、汕尾等市企业参会。

2016年以来,广东原中央苏区的11县区新增上市公司1家,首发融资1.23亿元。截至2017年底,广东原中央苏区的11县区有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9家。在支持有关地区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和实施并购重组方面,2016年至2017年底,有4家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50亿元;6家企业通过新三板定向发行股股票融资2.51亿元;还有1家上市公司实施重大并购重组,交易金额12.5亿元。目前,汕尾地区的龙头企业信利光电申请发行上市的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省领导赴证监会拜访相关领导的时候,专门恳请对信利光电上市事宜给予大力支持,得到证监会积极响应和指导。

此外,我办积极支持企业到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注册挂牌,截至今年5月底,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已有154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注册挂牌,其中梅州市57家,汕尾市5家,河源市33家,韶关市50家,潮州市9家。

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一)继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省有关部门和广东证监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资本市场支持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政策更多惠及我省。同时,积极推广珠三角及粤东有关地市发展资本市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培训交流及人才交流,增强有关地市政府部门发展资本市场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积极支持和培育革命老区企业上市、赴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融资。引导各地市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支持重点企业上市挂牌、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支持革命老区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有效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例如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直通式、定制式方法,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服务工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交易成本。

(三)督促有关地市重点拟上市企业规范改制提高质量。近一年多来,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审核速度加快,从全国及广东辖区情况看,拟上市企业从申报到获批上市的时间平均在一年左右。同时,为防止企业“带病上市”,证监会对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的拟上市企业,发行条件、审核标准没有降低,审核环节、审核程序也不减少,并且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因此,建议有关地市督促、推动重点拟上市企业规范运作,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水平。

(四)加大债券市场服务革命老区的力度。鼓励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