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0180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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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粤金案〔2018〕105号

一、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

我省高度重视加快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制定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2号),提出加大对融资租赁行业的财政支持。

(一)鼓励各地市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省经信委和东莞市联合开展了省市共建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试点,印发了《东莞市关于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的工作方案》、《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等政策文件,对中小微企业的设备更新融资租赁,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截至2017年12月,共立项229个贴息项目,总贴息金额13230.59万元,基本能覆盖利息成本的80%以上。广州市出台《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补助项目进行补贴。2017年,对38家中小微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安排资金884.58万元。

(二)设立融资租赁业发展资金。广州、东莞、佛山、中山设立资金对融资租赁业发展给予支持。广州市商务委出台《广州市融资租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对68个项目奖励完成拨付融资租赁业发展专项资金7098.53万元,直接拉动行业新增投资额超100亿元;东莞市商务局出台《东莞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新设及增资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及保险保费资助等方式,对78个融资租赁合同支持金额165758元,合同融资总额达1353.35万元。佛山市金融局对落户当地的租赁公司和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的租赁公司发放专项扶持资金277.64万元。中山市经信委设立中山市技术改造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首期规模1亿元。

(三)认真研究设立融资租赁资金。融资租赁企业较少或暂没有融资租赁企业的市先行开展融资租赁扶持资金政策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设立融资租赁资金。其中,揭阳市已草拟《揭阳市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工作方案(试行)》,暂未印发。珠海市正在进行资金设立的前期工作,争取在2018年预算调整时,确定设立专项资金及资金规模。河源市正在草拟《河源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对融资租赁企业根据纳税额和融资额进行扶持。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财税、信贷等方面政策支持,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二、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一是积极支持企业依托产业背景设立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近年来,广汽集团、中交建集团、京东金融、海印集团、南方电网等16家知名企业或国有骨干企业在我省投资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相继获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资格,注册资本金合计102亿元,为政府基础设施、智能物流、汽车流通、设备改造升级等领域增添融资租赁服务的强大新生力量。二是大力发展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截至2017年底,我省累计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3023家,注册资本1357.7亿美元。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全省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落实监管职责,推动我省融资租赁行业有序发展。

三、推动行业协会发展

2015年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成立,自协会成立以来,通过项目对接会、服务推介会、行业交流会、专业培训课堂等形式广泛宣传行业理念,提高融资租赁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维护行业权益,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协会进一步专业化发展,下设产品与风控专业委员会、能源电力专业委员会、健康医疗专业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为融资租赁各个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融资租赁宣传,支持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举办跨境融资租赁论坛、粤港澳融资租赁行业高峰论坛、协办2017年广东科技金融论坛等多次活动,解读融资租赁政策,研讨融资租赁如何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融资租赁协会与实体经济行业协会沟通协调,推动融资租赁模式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四、加强人才培养

我省支持各市因地制宜加强融资租赁人才培养。广州市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国内外融资租赁人才的引进力度,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可享受《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扶持政策;鼓励各集聚区根据实际制定引进融资租赁业人才的奖励措施;加强融资租赁人才培训,各集聚区可对培训服务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珠海市印发《横琴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试行办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引进精英人才。对在融资租赁机构工作、符合条件的精英人才,享受精英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建立人才培训、培养基地,支持相关院校与境内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融资租赁人才培训基地、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融资租赁业提供智力、人力支持。

下一步,我省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分类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方案,其中金融人才评价机制将作为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通过建立科学的金融人才分类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金融人才落户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