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66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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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

                                      粤金案〔2018〕99号

一、对提案的总体意见

您的提案观点鲜明,内容丰富,对进一步完善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东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具有深远意义。我办将予以积极推进和落实。

二、广东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多层次结构体系,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为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企业上市挂牌数量不断上新台阶,民营企业比重不断提高。到2017年底,广东上市公司数量已从1993年的12家增长到571家。其中,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177家,中小企业板230家,创业板164家,总市值达9.59万亿元。上市公司家数、总市值分别占全国的16.37%和16.9%。其中,近五年有210家企业通过IPO发行上市,占全国的20.71%,民营企业比重达85.24%。此外,广东“新三板”挂牌企业有1878家,占全国比重达16.15%,其中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

(二)直接融资规模显著扩大,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交易成本。近五年,广东有2420家次企业通过IPO、配股、增发、可转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直接融资额达1.94万亿元,在全国的比重达15.52%,约占同期全省社会融资总额的四分之一,是2013年以前广东资本市场历年累计融资额的2.6倍。2017年,广东省民营企业运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539.28亿元,同比增长43.58%,占广东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总额的19.42%,同比增加9.2个百分点。

(三)以合法合规为前提,有序引导民间金融参与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信社改革。2017年11月,我省召开了全面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了我省64家尚未完成改制的农信社改制成为农商行的工作。各有关市县积极行动,落实各自的改制任务,截至6月底已有20家农信社完成改制农商行申筹。广东银监局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按照银监局部署,在省政府的主导和统筹下,积极支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辖区内发起设立民营银行。2017年6月28日,我省首家民营银行--梅州客商银行顺利开业。

(四)私募股权机构快速发展,成为广东创新创业的重要引擎。据相关机构统计,2016年至2017年底,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广东企业项目4200多个,投资金额约2800多亿元,投资数量和金额均位居全国第三,所投资项目90%以上为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中的早期企业。广东私募基金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广东有备案私募机构5759家,基金规模2.1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26%和19%。其中,2017年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比2016年净增加6365.8亿元,相当于全省直接融资总额的111%、全省社会融资总额的28.8%。

(五)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成效显著,孵化培育作用不断增强。按照国家监管要求,我省加快剥离区域股权性股权市场金融资产业务,促使其向资本市场本业回归,加大对企业孵化培育、挂牌、股改的扶持力度,吸引广大中小企业通过其不断做大做强。截至2017年底,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已累计注册挂牌企业11164家(具体分别是3359和7805家),比2016年增长了40%以上,其中挂牌企业有2992家,注册展示企业有8172家。通过孵化培育,现已有20家挂牌企业进入IPO程序(其中成功上市3家、上会被否1家、排队及辅导备案16家),已有93家挂牌企业转板“新三板”,还有68家挂牌企业停牌待转“新三板”。

(六)吸引、激励各类优秀金融人才,提供有力人才保障。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有力金融人才保障,我省制定了《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通过开展“筑巢工程”等方式提升对金融人才自然吸附力,定期开展国际金融人才招聘活动,实施高端金融人才集聚计划,以及加快建设教育培训载体、破除管理体制障碍、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等方式,吸引激励更多金融人才投身大湾区金融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推动我省企业股改工作。抓住省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的有利时机,在全省掀起推动企业股改的热潮,会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点对点”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问题。推广佛山“一站式”网络审批经验,推动各地市建立企业改制上市办事并联式审批制度,提高办事和服务效率。重点对清远、阳江、河源、茂名加强指导服务,争取在2018年实现清远市和阳江市境内上市公司“零突破”。以推动企业赴港上市为重点,努力实现广东省在未来五年广东金融发展远景目标中提出的,到2022年,我省境外上市公司企业数量翻一番的目标。

(二)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支持广州、汕头、佛山、东莞等上市公司较多地市及上市公司较集中的国家级高新区,建设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打造产业金融高地。通过政府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引导,发展“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产融发展模式,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开展境内外并购和产业整合,积极参与新兴产业孵化培育。

(三)搭建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交流平台。积极搭建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交流平台,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加快创新投入和转型升级,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发展质量。例如,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并购重组培训交流会等方式,宣讲并购重组的有关政策;引导龙头企业与优质投资项目对接,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申报再融资项目。

(四)引导各地市优化推动私募基金发展的环境。一方面,通过强化宣传、加强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各地对私募基金行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基础战略性作用的认识,特别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在促进创新创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统筹,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出台既具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又贴合当地实际的政策细则,形成股权投资、创业与天使投资等各具特色的区域集聚地。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发展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创业投资与中小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行业配套环境。

(五)发挥好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非公开发行、转让证券(私募证券)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下一步,我省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体系,促进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根据证监会要求,按期完成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整合工作,出台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和扶持政策,建设全省统一股权登记托管平台,加大挂牌企业改制力度,鼓励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创新政策集中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二是积极推进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报价与服务系统的合作对接,争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推荐业务试点。三是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商业银行(包括省联社、城商行、农商行)、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企业等依法注册、经营规范的各类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业务、产品、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四是研究出台支持企业股份制改制和到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托管、融资的扶持政策,并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加强政策引导、对接,逐步将扶持中小微企业及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贴息、担保、投资、奖励等有关扶持政策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对接,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成为相关政策发布、实施接口平台,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五是进一步做好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乃至境外证券市场的对接,不断推送挂牌企业转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