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广东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0-07-0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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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担核〔2020〕1号

广东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

  你司(筹)设立申报材料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广东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股权结构为佛山市高明区新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20%;广东祥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15%;苏文韬出资1500万元,持股15%;李碧新、梁国明各出资1000万元,分别持股10%;蔡国辉、王妙华、苏小彤、郑剑锋、陈军鹏、黄建嫦各出资500万元,分别持股5%。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文韬,营业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2104。

  四、业务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五、同意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粤(佛山)A0007。你司应及时领取,并持本批复及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你司应按《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依法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