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日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0-07-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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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贷复〔2020〕12号

佛山市南海日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申请材料及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佛山市南海日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和扩大经营区域的请示》(佛金融〔2020〕86号)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各项监管指标良好,2019年度监管评级为A+。为支持优质合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更好支持疫情防控、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贯彻落实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政策措施 优化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通知》《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试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请你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严格控制单一业务风险,对单一客户(持票人)的票据贴现余额与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600万元,对同一出票人(核心企业)的票据贴现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总的票据贴现余额不得超过你公司资本净额的20%。请你公司切实加强对贸易真实性和贴现资金用途的审查,禁止利用虚构贸易背景套取信贷资金,严禁将贴现资金用于房市、股市、垫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让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前手)等不合规用途。

  二、请你公司积极加入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小额贷款服务,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在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前,应将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报市、区监管部门备案,并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指导下做好非现场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我局将督促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监测你公司上述业务运行和风险状况,切实防范有关风险。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