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变更名称及住所(经营场所)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1-02-19 09:23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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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1〕37号

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名称及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事项变更,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将名称由“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变更为“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

  二、将住所(经营场所)由“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怡景湾商业楼3幢101房-102房”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03号202室”。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