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山市信诚典当有限公司解散申请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1-03-22 23:51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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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1〕86号

中山市信诚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解散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提出的解散申请。

  二、你司应当从即日起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典当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等材料报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并交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经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初审后上报我局审核。在我局审核同意后,你司依法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同意后你司即行解散。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