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牛先生
留言日期:
2019-08-13
主题:
咨询关于持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一手银行不良资产包的同时让经办员工跟投是否合规?
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金[2005]74号 文,第三条: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制定了跟投方案,公司投资不良资产包,同时,员工自己跟投。
请问地方AMC是否违反上述财金[2005]74号 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