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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全方位服务“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 高质量打造产业金融高地
  • 发布时间:2019-07-17 18:15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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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广东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施工图,近日公布的《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真正把规划蓝图变为具体行动方案,东莞将依托产业基础扎实、外向型经济发达、社会资金相对充裕的比较优势,瞄准发展产业金融的目标定位,扎实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项目化思维落实下述重点工作任务,以达到金融资源要素更集聚、地方金融体系更具竞争力、社会融资结构更合理的发展目标,力争在服务“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上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一是推进市场互联互通,开拓产业金融融资渠道。支持莞港澳资金融机构跨境互设,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为在莞港资企业以及境外莞资企业提供特色化的跨境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东莞企业在香港上市和发行债券,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便利募集资金用于境内项目发展。争取人民币NRA+账户的创新先行先试,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发展。二是做优做活空间布局,加强产业金融载体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水准建设东莞国际商务区中央金融区,分阶段、有重点地吸引集团区域总部、运营总部、产品创新总部等金融机构落户,将其打造为未来金融主中心;组建东莞金融专家智库,为全市金融发展规划与金融功能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推动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等金融领域具体政策的落地实施。三是引进各类金融牌照,健全产业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倍增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开展综合性经营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序将经营区域向粤港澳大湾区扩展,加快成为规模效益好、金融牌照全、服务能力强的金融旗舰企业;进一步健全由政府协调引导、市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扶持、金融机构主动服务的“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政金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金融机构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放信心。四是优化金融要素配置,打造产业金融特色板块。协助拟上市企业依法依规解决用地、产权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培育壮大资本市场“东莞板块”;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和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推动设立形成覆盖不同细分行业或领域的产业投资母子基金群;运用专项贴息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资产证券化、投贷联动、股权质押融资等新型产品;实施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补偿试点银行针对白名单内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形成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