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抗美”时的随军银行
  • 发布时间:2021-04-29 14:40
  •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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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对战争时军队里有没有银行、需不需要银行之事很好奇,也很感兴趣。翻开世界战争史料来看,许多国家战时都是建立了“随军银行”的。战时随军银行,是战争时国家派驻军队实施货币管理的金融机构;建立随军银行,对于战时顺利实施财务保障的意义也是非同寻常。

  据我所知,新中国成立后曾两次组建随军银行:一次是“抗美援朝随军银行”,1953年2月初正式成立,1954年9月奉命撤销,存在时间虽短,但为取得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次是“援越抗美随军银行”,1965年5月由中央军委批准组建,1969年6月底结束,前后历时4年多,取得的光辉业绩永远刻在中越人民的心中。

  新中国成立初期,统一货币管理是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政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财委多次发布文件,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各部队、机关、团体等一切交易往来,全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划拨清算;指令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建立部队的随军银行,以便利军事系统的货币管理。

  1952年7月16日,中央军委和中央财委联合发文,文件名称是《关于加强军事系统货币管理及建立随军银行的决定》。这个文件指出,为了取得抗美援朝的胜利,适应部队流动性大、机密性强的特点,除在各级人民银行内部建立军事货币管理部门外,应逐步地迅速地筹建随军银行机构。不久,《关于建立随军银行的几项原则指示》出台了。这个指示是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1952年10月共同颁发的,明确要求建立中国人民志愿军随军银行,长驻部队中随军行动,专为战斗部队服务。

  随军银行的建立,首先是在抗美援朝出国部队即志愿军系统中开始的。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6月27日,美国出兵朝鲜,实行武装干涉。同时,派重型轰炸机、战斗机侵入中国东北境内,炸死炸伤我中国居民,炸坏火车机车、客车、卡车等,将战火燃烧到鸭绿江边,直接威胁到新中国的国家安全。


1965年抗美援越军用代金券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了鸭绿江”。应朝鲜政府请求,中国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大历史性决策。1950年10月29日,志愿军第一批参战部队进入朝鲜境内。之后,根据国家有关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抽调12名干部,集中在沈阳培训一个月,于1952年12月24日入朝,17日到达志愿军后勤部参加筹备随军银行。1953年2月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随军银行正式开业,首批随军银行参军干部共31名。接着,人民银行总行决定,从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省又抽调60名干部参加随军工作,其中河南省分行就有15个名额。

  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副处长王惠民,曾参加过随军银行工作。他回忆说,他被选入随军银行时,有幸被分配到特级战斗英雄黄继光生前所在部队,还见到过黄继光的母亲——邓妈妈,心情无比兴奋和激动。他对当时跨过国门的景况和心境,作了绘声绘色地描述:那是1953年3月的一个傍晚,他和战友们乘坐师后勤处运送军需物资的三辆卡车,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踏上了英雄的朝鲜大地。此时,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虽然跨出了国门,感觉祖国就在背后,祖国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为夺取抗美援朝战争的最后胜利,奋力工作,为国争光,为人民银行添彩。

  随军银行按照军队编制不同,而分设不同级别的机构。志愿军后勤部随军银行是分行级别,负责统管赴朝部队随军银行中心支行和野战金库的工作,机构设置有计划检查、储蓄汇款、货币管理、会计等4个科及其派驻所属五一中心支行。随军分行总部设在朝鲜,但大量的业务却在中国境内的安东(今丹东)五一中心支行进行。随军分行受上级银行和所在部队财务部门的双重领导,银行干部均视为现役军人,实行军事系统供给制度,享受军队一切待遇,所有供给及办公费用全部列入军队预算中开支。地方银行人员来到部队后,完全过着团结、紧张、有序的军人生活。

  志愿军战士赡家汇款,是随军银行的主要业务。当时,在朝鲜境内的志愿军很多,实行的是供给制,发给指战员的津贴都是用人民币支付,战士每月发6万元(折合现在6元),连排干部约20万元。但人民币在朝鲜当地不能流通,指战员又很节俭,绝大部分钱都沉淀在手中,行军打仗、站岗放哨很不方便,放在行李里也不安全。根据广大指战员的实际需要,随军银行各分支机构都开展了办理军汇的业务,把他们手中的津贴费作为汇款汇到国内的家中,既赡养了父母亲人,又解决了不流通的问题,还为国家增加了货币回笼。

  “赡家汇款业务做好了,军行就算完成了8O%的任务”,这是上级针对随军银行工作的特点作出的决定。由于赡家汇款业务量大,汇款人又绝大部分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有些还是文盲,办理汇款常口述请别人填写,还有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地名姓名写错的较多。加上缺乏工作经验,汇错、汇丢的不少。于是,军行花大力气改进赡家汇款工作,并不断改进工作程序。具体采取的办法是,由连队填好汇款申请书逐级集中到军,再由军统一交到分行,分行每天集中一次向辽东人民银行军汇机构办理汇出,最后再转汇到国内各地战士的家中。家属收到款后,还可在“光荣军属的话”栏内回话反馈到部队。这样,就彻底扭转了过去不能完全满足汇款人要求的被动局面,受到志愿军广大指战员的高度赞扬。

抗美援朝志愿军赡家随军银行汇票

  除赡家汇款业务之外,随军银行还有3项重要任务:一是,负责现金的管理和供应,重点是积极组织部队内部各种现金支出的回笼,严格控制各级部队回国采购的现金支出。二是,负责开展个人储蓄存款,开办了活期特种定额存款业务,仅在10个月内就吸收存款1025万元。三是,做好会计工作,重视联行业务,切实解决经费上缴下拨、部队回国采购、个人汇款、资金调拨、代收代付等款项的划转问题。

  志愿军系统的随军银行,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斗,出色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由于部队整编,又鉴于赡家汇款逐月减少,志愿军随军银行机构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经上级批准撤销。1954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为办理所遗留的各项业务,作出“为随军银行撤销几项工作的安排”。据此,中国人民志愿军随军银行于10月8日从朝鲜撤回安东市,到10月20日彻底办完移交手续,为志愿军随军银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隔10年之后,中国又一次组建了援越抗美随军银行。1964年8月5日,美国借口军舰在北部湾越南沿海遭到北越海军攻击,即所谓“北部湾事件”,发动侵略战争。军用飞机还侵入中国海南岛地区和云南、广西上空,投掷炸弹和发射导弹,打死打伤中国船员和解放军战士,威胁着中国安全。1965年4月,中国接受了越南政府的请求,派出部队支援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国斗争,向越南提供全面无私的援助。

  1965年5月,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援越抗美随军银行,当时对外全称为“中国后勤部队随军银行”。随军银行由人民银行从广东、广西的各级分支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属双重领导,以总后勤部领导为主,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人员单独编制,归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工资按照部队标准发放,由人民银行出账。随军银行组建之初设有6个支行,后来随着部队的增加不断增设、不断变化。

  “援越抗美随军银行工作,面对战时环境,异常艰险。”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原总经济师麦富生回忆说。他曾被抽调参加随军银行的组建,于1965年6月下午4时,经友谊关出境越南。途中军车遇大雨和敌机出动,走得相当缓慢,次日清晨才到达驻地。他说,为防敌机袭击,他们驻地搬动过三次。部队遇险之事不时发生,八大队的一个连,驻在越南鸿基市附近,一个星期天的上午,被多架敌机轮番轰炸,人员死伤半数。除了战事危险,部队驻地是山林,毒蛇、蚊虫很多,九大队的一名卫生员刚出国就被毒蛇伤害,成为援越第一个牺牲的战士。

  据参加过随军银行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离休干部白明智介绍:援越抗美随军银行的主要任务,大致在这样5个方面:(1)办理存款、汇款和经费划拨;(2)协助部队财务办好经费供给,代理部队现金出纳;(3)负责现金、外币管理筹措和拨付,并监督部队按规定使用现金外币;(4)协助部队指战员、民工储蓄,代办个人汇款;(5)代部队记账、保管缴获的金银、外币及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此外,还办理邮政业务,包括部队及战士个人邮件投递、邮政汇款等。

  为了不增加越南人民的负担,人民解放军入越部队的一切需要,都由中国国内供应,在部队内部成立了军人服务社,并发行了军用代金券。代金券有一分、五分、一角、五角、一元和五元等6种券别,供出国部队内部使用。该套军用代金券用的纸张、制版、设计、雕刻、印刷和油墨等,均是与第三套人民币相同的材料、工艺技术和印制程序,具有较好的防伪性能。代金券的正面印有“1965”字样,表示发行时间或者称版别;背面左边印有“仅限内部使用”,右边印有“禁止市场流通”字样,以明确使用范围。

  援越抗美随军银行工作前后历时4年。部队回国后,使用的代金券,全部以一比一兑换成人民币。所有余下的代金券,全部集中存放在人民银行广西分行货币发行库保管。

  这是援越抗美随军银行留下的最后尾声:1982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称“军用代金券原来只作为出国军队内部清算经济往来时使用的。现在这个任务已结束多年,这部分军用代金券也没有长期保存的必要,现决定予以销毁”。根据总行要求,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对代金券组织清理后,由解放军武装押运到邕宁蒲庙造纸厂销毁。至此,援越抗美银行及军用代金券彻底完成了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