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
  • 发布时间:2021-08-10 09:46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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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以制造“卢沟桥事变”为起点,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

  根据抗日战争形势的需要,从联合一切抗日力量出发,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政策上不再简单沿用土地革命时期的政策,制定了与抗日统一战线相适应的各项政策。在金融方面,建立了抗日根据地银行,试行低利借贷,有计划地与敌人发行的日伪货币作斗争,正确处理法币流通问题等。

  为适应抗战的军事需要和当地经济建设的需要,各抗日根据地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银行,发行了自己的货币,进行了有关的金融活动,随着抗日根据地的发展壮大,抗日根据地货币金融工作也日益发展壮大起来。

  华南抗日根据地发行的货币或公债

  华南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在1938年到1945年间领导华南人民创建的根据地,主要由琼崖、东江两根据地组成。

  1941年11月,琼崖东北区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当时,敌伪币肆虐,掠夺人民财产。1942年,琼崖东北区抗日民主政府以政府名义发行了约20万元的琼崖东北区政府代用券,1元代用券等同于1圆光洋。这一举措有助于稳定根据地物价,打破日本侵略者的经济封锁,得到当地百姓的大力拥护。

琼崖东北区政府代用券

  1945年初,在东江抗日根据地,东江纵队第二支队决定发行生产建设公债。东江根据地颁布了《生产建设公债条例》,其第一条即指出公债的发行是“以发展农村生产、充裕农村金融、扶植工业合作、救济无力生产之农民,以克服我区之经济困难,争取抗战之早日胜利为宗旨”。这些生产公债主要投放到水利建设和贷给农民购买耕牛和农具等。

东江纵队发行的生产建设公债

  华南抗日根据地发行的货币、公债,为打破经济封锁、保障部队供给、维护民众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