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要求,经各地级以上市金融管理部门推荐,我局组织审核,并会省有关部门,拟将70家商业保理企业纳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监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20—83135171,邮箱:jrj_hyh@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7号楼713房。
附件: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第一批纳入监管商业保理企业名单.doc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