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强化金融服务。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2月9日)


—02—

  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03—

  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交通扶贫、水利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行动,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政策要突出精准。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2月21日)

—04—

  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资本市场要注意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上市企业安排,保险机构要适当降低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保费收取标准。要增加建设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允许深度贫困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

—05—

  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

  ——《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7月14日)

—06—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2月28日)

—07—

  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端正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9年2月22日)

—08—

  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9年2月22日)


—09—

  要实施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更加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继续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习近平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10—

  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要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要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宏观经济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财政、货币政策同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集成效应。

  ——习近平在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